- 业务领域
- 合同纠纷
- 案由
- 买卖合同纠纷
- 法院或机构
-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
- 完整案号
- (2025)辽0105民初26746号
- 代理身份
- 代理被告
案情摘要
消费者购买品牌家具后,以材质、质量与宣传不符构成欺诈为由起诉,要求解除合同、退一赔三,总标的近27万元。
争议焦点
产品是否符合约定标准、是否构成消费欺诈、三倍赔偿适用条件。
办理思路
将原告主张的近27万元赔偿总额降至9.9万元,大幅降低当事人赔偿责任;通过调解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,避免后续执行与品牌声誉风险。
处理结果
调解结案。被告退还货款66100元并支付赔偿款33000元,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、保全费,家具由被告自行取回。
责任主体: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· 更新于 2026-07-29
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
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。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、证据和程序阶段。

微信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