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业务领域
-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
- 案由
-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(确认劳动关系、二倍工资差额)
- 法院或机构
-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
- 完整案号
- (2026)辽0111民初3645号
- 代理身份
- 代理原告
案情摘要
原告入职食品公司任包装工,未签劳动合同,工作中受伤后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二倍工资。仲裁按基本工资计算二倍工资,原告起诉主张按含计件、满勤奖的全额工资计算。
争议焦点
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奖金、计件工资、津贴。
办理思路
成功确认劳动关系,为工伤认定扫清障碍;就二倍工资基数争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,法院最终按基本工资标准支持,保障劳动者核心权益。
处理结果
部分胜诉,确认双方自2025年5月29日起存在劳动关系;判决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5600元(按基本工资基数计算)。
承办律师
责任主体: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· 更新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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