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业务领域
-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
- 案由
- 确认劳动关系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
- 法院或机构
- 沈阳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- 完整案号
- 沈和劳人仲字(2025)799号
- 代理身份
- 代理申请人
案情摘要
申请人为快递员,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,工作中受伤需认定工伤,单位主张双方为业务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。
争议焦点
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的区分、误工工资证明的证据效力、二倍工资计算周期。
办理思路
突破单位“合作关系”的核心抗辩,结合误工证明、转账记录、工作管理痕迹等证据,成功认定事实劳动关系,为后续工伤认定与待遇索赔扫清法律障碍。
处理结果
胜诉,确认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6月16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裁决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9310.34元。
责任主体: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· 更新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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