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业务领域
-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
- 案由
-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
- 法院或机构
- 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- 完整案号
- 抚劳人仲裁字[2025]93号
- 代理身份
- 代理申请人
案情摘要
申请人为外卖平台骑手,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、未缴社保,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认定工伤。单位主张双方为劳务合作关系,骑手自主接单、自备工具,无人身依附性。
争议焦点
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标准、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、二倍工资仲裁时效。
办理思路
突破平台“合作关系”抗辩,结合派单管理、报酬结算、雇主责任险投保等证据,成功认定事实劳动关系,为后续工伤认定奠定基础。
处理结果
部分胜诉,确认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19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;二倍工资请求因超过仲裁时效被驳回。
承办律师
责任主体: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· 更新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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