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业务领域
-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
- 案由
- 劳动争议(垫付费用、岗位工资、违法解除、经济补偿)
- 法院或机构
- 沈阳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- 案号
- 原始材料未提供
- 代理身份
- 代理申请人
案情摘要
销售岗位员工被辞退,主张垫付加油费、组长岗位津贴、不合理扣款、违法辞退赔偿金、精神补偿金、开具辞退证明等多项请求。单位主张燃油补贴已随工资发放、不存在岗位调整、系员工主动离职。
争议焦点
垫付费用举证责任、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与性质、工资标准认定、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责任。
办理思路
成功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,按实际工资标准核算经济补偿金;举证“自行垫付次月报销”的公司规则,突破单位“补贴已发”的抗辩,支持全部垫付费用。
处理结果
部分胜诉,裁决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921.25元、返还垫付加油费2676元,驳回其他请求。
责任主体: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· 更新于 2026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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